教育部近日发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2018年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让我们为您一一解读。
第一,准考证比较重要。
(第二十二条)考生应于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本人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055-79000用A4幅面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可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也就是说,复试时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入场。边肖在此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保管好电子版准考证。
第二,明确奖金政策。
(第五十九条)
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不累加,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三,调整规则更加清晰。
(第六十二条)考生在申请转学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院、系、所)的转学工作方式,以及招生、培养、奖学金、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差异。相关专业的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第六十三条)招生单位每次开启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对在同一招生单位报考初试同一专业、科目同一调剂的考生,招生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顺序等非学术标准不应作为选拔依据。
考生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来后,如果招生单位没有明确接受意见,解除锁定,考生可以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提醒考生在调剂时注意不同学习风格的招生、培养、奖学金、就业等政策差异。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整政策更加明确。
(第六十二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转入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入地区相关专业学科门类(专业学位门类)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转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转入的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初试成绩要求。转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严格规范考试和培训行为。
(第八十五条)社会培训机构非法开展辅导培训或者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准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学生)举办或参与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