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rsync向服务器端传输数据时,如果使用了-删除参数,有可能会遇到以下错误:
rsync:服务器被配置为拒绝删除
rsync错误:clientserver.c不支持请求的操作(代码4)(685)[接收者=2。6 .8]
rsync:读取错误:连接被对等方重置(104)
rsync错误:io.c(614)处rsync协议数据流(代码12)中的错误[发件人=2.6.8]
出现上面的错误有可能是以下几个原因:
(1)在rsync服务器端的配置文件rsyncd.conf中添加了拒绝选项=删除。
(2)修改配置文件后,没有重启rsync服务器程序。
对rsync服务器来说,你修改了它的配置文件,如果不重启rsync服务器程序的话,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生效的,而在某些情况下则是无效的。
据我已经试验过的情况:在rsyncd.conf中,修改一个区块(把以方括号括起来的一段配置称为一个块)中的配置,不需要重启rsync服务器程序,但是如果是公共全局配置参数(即:不在街区中,而是在rsyncd.conf文件最上方的配置参数),那么就需要重启rsync服务器程序,才能使配置生效。
顺便再记一下rsync的各种返回值的含义:
0成功
一语法或用法错误
2协议不兼容
3选择输入/输出文件时出错
四不支持请求的操作:试图在不支持64位文件的平台上操作这些文件;或者指定了客户端支持而服务器不支持的选项。
5启动客户端-服务器协议时出错
10套接字输入输出中的错误
11文件输入输出中的错误
12 rsync协议数据流中的错误
程序诊断的13个错误
14国际残奥委会代码中的错误
20接收到SIGUSR1或信号情报
21 waitpid()返回了一些错误
22分配核心内存缓冲区时出错
23由于错误导致的部分转移
24由于源文件消失而部分转移
30数据发送/接收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