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日,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七期)(品种一)于2021年10月18日完成发行(以下简称“21GLP12”或“本期债券”),根据《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七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考虑到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普洛斯中国决定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该期债券注册金额为150亿元,发行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债券在存续期前2年(2021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票面利率为4.30%。债券的资信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招商证券,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为中金公司。
另悉,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归还普洛斯中国及下属境内子公司有息债务及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