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3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11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和服务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如下:
保障独角兽企业空间需求。
推动有基础有条件的重点区域围绕主导产业建立独角兽企业聚集区,面向全球吸引独角兽及其生态链企业落地布局。
对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购置研发、生产用地,可适用混合用地政策,加快审批进度,依法实现“拿地即开工”。对独角兽企业在京新增落地项目,市区联合根据创新水平和在京发展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加强独角兽企业引才落户支持。
加大对独角兽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引进落户支持力度,独角兽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实行计划单列。
在工作居住证、人才公租房、博士后工作站等方面给予独角兽企业重点支持。为独角兽企业聘用外籍人才提供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两证联办”便利服务。
支持独角兽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对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开展PCT等高价值专利布局、创制国际标准、发起海外并购、拓展全球市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提供数据跨境便利化服务。依托中关村论坛举办全球独角兽企业峰会,促进独角兽企业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探索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
加强新经济新业态领域独角兽企业的行业发展促进工作,有关部门定期与独角兽企业、相关行业组织和专家会商,形成“包容审慎”监管意见并适时试点落实。
推动适用的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在独角兽企业加快实施。建立对独角兽企业的动态分析机制,加强对独角兽企业的宣传服务,并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