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5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将受让朗毅有限公司持有的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92%股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大通新材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25,006.09万元。即,该部分9.92%股权评估值为1.25亿元,交易各方据此确认本次交易股权受让价格为1.25亿元,购买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同时,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拟由冠城大通或该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作为交易主体受让该部分股权。
朗毅有限公司、冠城大通及福建冠城汇泰发展有限公司就前述股份转让事宜签署了《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由冠城大通受让大通新材8.92%股权,冠城汇泰受让大通新材1%股权。
冠城汇泰为冠城大通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冠城大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其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