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7日,贵阳住建局发布《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该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名下有成套住房,但贷款均已结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9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