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威马汽车科技(衡阳)有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涉及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显示,被告威马汽车科技(衡阳)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开发费50万余元、样件款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被告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SHEN HUI,注册资本60亿人民币,由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近期,威马汽车申请破产审查引发关注。对此,威马汽车表示不会躺平,更不会倒下,希望通过调整企业战略,解决财务债务问题,获得投资人参与重构和发展等展开积极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