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5日,厦门中骏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近期,因项目销售不及预期,部分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具体来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发行人子公司未能按期清偿的到期有息债务(银行贷款、信托贷款)本金为5.05亿元,利息为0.26亿元,合计5.31亿元;未能按期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9.49亿元。
公告称,发行人可能因子公司逾期债务面临支付违约金、罚息等额外费用以及银行账户被冻结、抵押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子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与债权人积极协商贷款展期事宜,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发行人未到期的存续债券均未设置交叉违约、提前清偿条款,前述债务违约事项不会触发发行人公司债券交叉违约或提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