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英文名: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方面的书面协议,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4)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7)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4)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以上是关于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