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3日,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21金地01”债券回售的实施公告。根据公告,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金地集团,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的回售登记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回售价格为面值1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金地集团表示,将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公告还明确了回售资金兑付办法。金地集团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指定银行账户。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回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