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1月24日,因张某未履行致歉义务,龚俊申请强制执行,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文书显示,张某通过其微博发布“为逝者默哀可不是用来攀比的……之前说的风险告知可是有已育”等言论,没有事实依据,构成对龚俊的诽谤;张某发布的“……没节操没下限的东西”等言论具有侮辱性质。上述言论能够导致龚俊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龚俊的名誉权。法院判决张某向龚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合理支出6000元。
龚俊黑粉拒不道歉被法院公告 龚俊申请强制黑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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