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鸿辉光通及相关责任主体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资金占用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口头警示。
公告显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一、资金占用。2013年至2019年,黄惠良通过公司向供应商付款后转至其个人账户方式多次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截至挂牌日占用资金余额157万元;挂牌后单日占用最高余额988.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截至2019年12月,上述占用资金全部归还;二、个人卡收付款。2013年至2021年,公司使用黄惠良控制的个人账户存放公司资金,并利用上述账户为公司代收废品款、代付成本费用或对外拆借资金等,期间合计向个人卡支付款项5405.91万元、收取款项6102.81万元。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并导致申报挂牌材料中财务报告存在错报。”
翻阅资料发现,鸿辉光通曾在2023年8月因信息披露违规(未披露控股股东等人的代持情况),被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口头警示。
备战北交所IPO,二轮问询后计划撤回上市申请鸿辉光通主要从事光通信系统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涉及光通信材料和光器件两个细分行业。
公司于2015年挂牌新三板,2023年6月向北交所递交IPO申报稿,随后进行过两轮问询。目前,鸿辉光通的IPO审核状态为“已问询”。
分析发现,北交所在2023年12月第二轮问询中要求公司说明关于业绩大幅下滑风险、大额商誉及无形资产未计提减值等8个问题,公司尚未进行回复。随后,鸿辉光通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公告,公司拟撤回北交所上市申请材料,该议案于2024年1月15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财务表现方面,鸿辉光通的业绩增速自2022年显著放缓,2023年进一步出现下滑。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收5.85亿元,同比下滑17.43%;归母净利润0.26亿元,同比下滑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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