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晋商银行连领两张罚单,合计被罚195万元,共分为两项,其一是晋商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贷款管理不尽职等两项违规被罚款165万元。
其二是晋商银行太原桥头街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尽职,被罚款30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WEMONEY研究室注意到,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9张山西监管局罚单中,剑指晋商银行、晋商银行太原桥头街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具体包括时任晋商银行太原桥头街支行行长助理兼零售客户经理杜毅对贷款管理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1年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晋商银行原微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张晓丽时任晋商银行原微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石学民、对贷款管理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王荣、时任晋商银行太原晋阳支行小企业金融部负责人王卫巍、时任晋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营业部经理白文平、时任晋商银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李爱虎对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