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兴安岭监管分局公开披露了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兴安岭监管分局处以罚款16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给予被保险人额外利益;内部控制监督制约机制失效”。
时任人保财险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裴英对给予被保险人额外利益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人保财险及分支机构:今年来已收多张罚单根据监管部门通报统计,2024年以来,人保财险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以下为单张处罚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罚单。
2024年1月23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城监管分局处以罚款5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突破监管规定的交强险手续费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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