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2日,京基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内幕消息公告,披露接到Great Return Group Limited发出的催告函,并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据公告,Great Return Group Limited为持有京基金融已发行股本约11.9%的登记持有人,兼两名要求董事会于2024年3月8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呈请人之一。
催告函指称,关于强制出售及出售事项的若干资料构成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7A条的内幕消息。京基金融被指称须披露(其中包括)以下各项的进一步详情:由KHIL持有的股份所设立的抵押权益及在申请恢复股份买卖前有关抵押所涵盖的责任。
在接获催告函后,特别董事委员会已立即就公司及董事可能面临的责任以及倘公司申请恢复股份买卖会否存在对公司提出诉讼的合法理由寻求法律意见。
其后,特别董事委员会取得的法律意见指出,尽管指称内幕消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能构成内幕消息,惟倘公司并不知悉指称内幕消息;及董事会已尽力向陈先生(陈家俊)获取有关资料,则公司并无就未有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披露指称内幕消息而违反其披露责任。
此外,陈家俊先生自于2024年3月8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后已不再担任执行董事,故毋须向董事会提供有关资料,而公司亦无法取得及披露指称内幕消息。
因此,经评估催告函所载的指控及要求后,董事会认为催告函带来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不大可能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还称,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于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