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4日,国新办举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会。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要求,支持通过配套制造、技术共研、品牌共建、市场共拓、资本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深化闽台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推动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的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的合作与对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企在大陆上市,鼓励更多台湾企业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
另外,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表示,《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第一份专门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印发的文件,确保《意见》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在具体安排上,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落实机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将在《意见》框架内,进一步提出创新举措,加强政策支持,全力支持福建探索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新路径、新模式。福建省将建立协同落实机制,发挥各方作用,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举措创造性落实。同时,建立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专家委员会,开展深化闽台融合发展等政策研究。
二是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切实做好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工作。三是提供财力支持。中央财政将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福建开展涉台经济合作、人文交流等。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加大对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