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网 财经 贵阳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贵阳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观点网讯:9月27日,贵阳住建局发布《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该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名下有成套住房,但贷款均已结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9月27日起施行。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news9.com.cn/n/a40060.html

贵阳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中国投资网后续将为您提供丰富、全面的关于贵阳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内容,让您第一时间了解到关于贵阳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热门信息。小编将持续从百度新闻、搜狗百科、微博热搜、知乎热门问答以及部分合作站点渠道收集和补充完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