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9日讯(记者 朱玲)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通金服”)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给予警告,罚款286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支付事业部合规风控部部长、合规风控部总监张志新,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9.5万元。
就上述罚单的具体事宜以及整改进度,中国网财经联系易通金服支付进行采访,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易通金服乃山东国资旗下且是山东省内首家取得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天眼查显示,其由山东鲁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据官网介绍,易通金服支付持有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东省)、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全国范围)”三项支付业务许可证。
“这次处罚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双罚,对当时的风控负责人进行了处理,第二是从违规情况上看,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以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性质上可能比较严重,所以处罚金额相对较大。” 博通咨询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
该公司主营多用途预付卡、收单、线上支付及金融衍生服务类业务,拥有“山东一卡通”系列预付卡、“易通支付”智能终端、移动终端、聚合型二维码支付、易网通线上支付、易优惠互动营销平台等二十余种终端支付及平台服务产品。
王蓬博看来,行业严监管一直在持续,反洗钱和商户管理仍是今年支付行业处罚的重灾区,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的正式颁布,预计未来此类处罚比例将逐渐增加,也将成为支付机构被处罚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