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香港网讯:10月16日,香港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今日发表2022至23年度周年报告书。在报告期内,政府向常委会简介有关便利公司举行虚拟或混合式成员大会和推行香港保险业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立法建议,以及引入公司迁册制度的计划。政府亦告知常委会有关修订《破产条例》及《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以现代化破产管理署服务的建议。
政府发言人表示,一直以来,常委会是政府在确保公司法能与时并进,以配合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伙伴,感谢常委会在报告期内给予的意见。
在参考包括常委会在内的持份者的意见后,政府向立法会提交《2023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及《2023年保险业(修订)条例草案》,并分别于今年1月及7月获立法会通过。《2023年破产及公司法例(杂项修订)条例》亦于今年7月获立法会通过。政府正就公司迁册制度进行法律草拟工作,会参考常委会及公众咨询期间所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