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7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措施》主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17条意见措施,包括发展目标、优化市场准入和治理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完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他说明事项共六个部分。
具体来看,一是发展目标。主要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历史机遇,不断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推动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和资本要素共促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优化市场准入和治理机制,重点强调行业规范和治理是高发展的前提,并明确了商事登记流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绿色通道开辟等内容。如,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之间的私募基金登记注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开发建设私募投资企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披露-风险预警-公示及联合惩戒”。
三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明确了鼓励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落户、扶持重点风投创投机构发展、引导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激发天使投资活力及空间、人才等方面的奖励标准和奖励措施。
四是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通过高品质规划国际创投集聚区、拓宽募资对接渠道、丰富退出渠道、畅通创新产业投资渠道、推动创新开放、优化政府基金管理体系等措施,促进创业投资在“募、投、管、退”等环节加快发展。
支持条件成熟的区(新区)建设风投创投园区、基金小镇、创投小镇等创业投资集聚示范区,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推动建立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政策性母基金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科技创新类项目;鼓励风投创投企业的被投机构通过上市、挂牌、并购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
五是完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明确了从创投法治化理念、信用环境、中介服务体系、组织保障和督导落实等方面优化创业投资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在法律、财务、咨询、评估、评价、托管、担保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健全中介机构服务体系。
下一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各相关单位,推动落实《若干措施》及配套任务清单,进一步优化本市创业投资发展环境,集聚全球顶级创新资本要素资源,赋能全市科创企业发展,助力深圳打造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