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网 财经 瑞和股份及其三名高管收警示函,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瑞和股份及其三名高管收警示函,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乐居财经 邓如菲11月20日,瑞和股份(SZ002620)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瑞和股份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2023]21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23年4月18日,瑞和股份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2年度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修正的主要原因为非经常性损益核算不规范,导致2022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瑞和股份董事长李介平、总经理李冬阳、财务总监林望春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瑞和股份、李介平、李冬阳、林望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相关公司:瑞和股份sz002620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news9.com.cn/n/a64635.html

瑞和股份及其三名高管收警示函,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中国投资网后续将为您提供丰富、全面的关于瑞和股份及其三名高管收警示函,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内容,让您第一时间了解到关于瑞和股份及其三名高管收警示函,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热门信息。小编将持续从百度新闻、搜狗百科、微博热搜、知乎热门问答以及部分合作站点渠道收集和补充完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