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网 财经 港交所实施IPO双重参与改革 共三条条件

港交所实施IPO双重参与改革 共三条条件

观点网讯:11月21日,港交所刊发经修订的指引信HKEX-GL85-16,容许新申请人的现有股东及基础投资者在若干特定条件下于首次公开招股中进一步认购或购买股份。

据了解,新豁免安排即时生效。

具体而言,首次公开招股如符合下列新的规模豁免条件便可进行双重参与:发售总额至少为10亿元;按此项豁免所允许的所有现有股东及其紧密联系人的配股不超过所发行证券总数的30%;以及上市申请人的每名董事、行政总裁、控股股东及监事必须确认,他们或其紧密联系人未有根据本项豁免获分配上市申请人的发售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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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实施IPO双重参与改革,共三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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