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21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化的公告。
公告指出,基于经营需要,同时考虑到近期湘财股份股价有所波动,新湖中宝决定同时补充、解除部分质押股票。补充部分质押股票出质人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部分质押股票出质人为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化。
本次补充及解除质押后,新湖控股为本期债券质押的股数变更为0.00股;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质押的股数为1.595亿股,占新湖中宝所持湘财股份43.64%,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5.58%。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湖控股持有湘财股份8.33亿股,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29.13%,新湖控股已累计办理质押登记且未解质押的总股数为5.84亿股,占新湖控股所持湘财股份70.17%,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20.44%;新湖中宝持有湘财股份3.65亿股,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12.78%,新湖中宝已累计办理质押登记且未解质押的总股数为3.525亿股,占新湖中宝所持湘财股份96.44%,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12.33%。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8月23日,21新湖02”债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化,解除部分质押股票。担保人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湘财股份2.265亿股股份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该部分股权占担保人所持湘财股份总数的13.76%,占湘财股份总数的7.93%,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日期为2023年6月9日。截至公告出具日,用于本期债券质押担保的湘财股份股票均已解除限售,变更为无限售条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