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该《措施》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用好基础设施REITs等创新工具,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购物中心、仓储物流、产业园区、通信基础设施等自有存量资产,形成以“存量带增量”的民间投资良性发展局面。
增强部门工作合力,加快项目手续的补办完善,推动存量资产尽快达到发行条件。支持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合作、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存量资产盘活。
同时,加大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推介力度。聚焦重大工程、重大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谋划一批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
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算主管部门要在预算编制环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进一步研究确定预留份额比例。鼓励招标人免除民营企业投标保证金,鼓励总承包单位在确定分包单位时择优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民营企业,坚决防范工程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
《措施》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企混改。鼓励民间投资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战略入股、参股等方式,与国有企业开展股权融合与资源整合,在国家和省市支持的重点领域协同投资。
强化国资“链主”企业引领带动,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联通、场景开放等方式,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给民营企业创造更多机会,有力促进国企与民企共生共荣、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