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11月24日宣布,提高强制可转换债券的第一次转换上限。
融创中国于公告透露,根据此前的境外债务重组函件所载,第一次转换期限(在此期间,强制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就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强制可转换债券递交转换通知)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日(或根据强制可转换债券条款延长的其他日期)。
该等公告进一步所载,如果根据第一次转换递交转换通知的强制可转换债券本金总额超过强制可转换债券初始发行金额的25%(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即上述可转换期限的第五个交易日)或之前酌情厘定的较高百分比),则仅有强制可转换债券初始发行金额的25%(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或之前酌情厘定的较高百分比)将根据第一次转换进行转换,该金额根据强制可转换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分配予持有人。
最新公告显示,于本次公告日期,根据第一次转换递交转换通知的强制可转换债券本金总额尚未超过强制可转换债券初始发行金额的25%。
因此,融创中国决定行使其酌情权,接受根据第一次转换递交妥为填写的转换通知的强制可转换债券悉数进行转换,即将第一次转换的转换上限提高至强制可转换债券初始发行金额的100%。
融创中国称,于第一次转换中完成较高比例的强制可转换债券转换,将有利于集团尽早落实资本结构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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