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崔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礼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张一山与崔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判决书。内容显示,崔某某在其发布的视频及回复评论中意指原告存在违法行为且已被采取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但无法就其言论合法来源提供相关证据。法院认定上述言论侵害张一山名誉权,判决崔某某向张一山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张一山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经济损失5830元。相关案件审理流程显示,不久前,崔某某已因该案被强制执行10830元。
公开信息显示,去年9月,张一山工作室曾发声明称,部分网络用户持续传播有关张一山“有重量级大瓜、作品即将下架、吸毒、嫖娼”等不实信息,工作室将通过包括提起诉讼在内的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