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网 财经 财政部:社保基金投资单一企业证券不得超过总额的10%

财政部:社保基金投资单一企业证券不得超过总额的10%

观点网讯: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其中提到,按成本计算,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单一企业所发行的证券、单一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10%,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单个投资组合投资于单一企业所发行的证券、单一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

委托单个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年度全国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15%。

其中还提到,社保基金会应有效防范集中度风险。按成本计算,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单一股权项目不高于该投资标的总规模的30%,投资单一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先股不高于该投资标的总规模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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