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7日,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状态更新为“已受理”。
观点新媒体获悉,该债券品种为私募,拟发行金额20亿元。项目于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发行人为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朱震东,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农房改造投资、城乡一体化建设与保障房、安置房建设等。该公司由温州市鹿城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