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8日,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关于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回函。
其中,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已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近一期有息债务,对外担保占总资产和净资产比例等。
同时,已按照BM-6-2,在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发行人总资产、净资产、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在期间内的变动情况。已按照M-7-4,在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最近一期存续永续债情况。已修改募集说明书中报告期等低级错误。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新增政府性债务。发行人不存在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其中,已补充披露对外担保占总资产和净资产比例等,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78,851.93万元,其中被担保企业均为溧水区内企业单位,资质情况较好。对外担保占总资产比例为19.33%,占净资产比例为55.04%。
另据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名称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期限27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