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5日,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交所此前的反馈意见作出答复。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20亿元,基础期限不超过10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12月7日,上交所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拟发行的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给出反馈意见,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剔除上市公司后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重要报表科目及变动情况;披露现金流波动较大产生相关情形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及对自身偿债能力的影响,并充分说明偿债安排的可行性;披露长期股权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被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和主要财务数据,被投资对象存在持续或大额亏损的,请进一步披露是否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说明计提依据和充分性。
答复函表示,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三)现金流量分析”章节进行补充披露,主要原因是发行人近年对城建板块的投入加大,开发成本大幅增加导致发行人资金投入量增大,但销售回款存在较长时间间隔,使得发行人近三年会计期间现金流入流出不完全配比。发行人的偿债保障主要体现在良好的盈利能力、充足的货币资金、顺畅的融资渠道以及可变现的优质资产。主承销商已进行核查。
据发行人披露,近三年及一期,2020-2022年及2023年1-6月,发行人通过持有宁波银行股权所带来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7.25亿元、35.17亿元、41.70亿元和24.26亿元,扣除宁波银行的投资收益后,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9.80亿元、0.16亿元、-1.23亿元和-0.30亿元。
此外,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结构分析”章节对长期股权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被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和主要财务数据等进行详细的补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