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6日,据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人就联合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回答问题。
负责人员表示,此次从近年来判决生效的私募基金犯罪案件中挑选出5个在案件办理、法律适用方面有亮点、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彰显依法从严惩治私募基金犯罪,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态度。覆盖当前私募基金领域犯罪的主要类型,指导办案,加强警示教育。体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惩防私募基金犯罪工作成效。
相关负责人员表示,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始终尽职尽责,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未来两部门也将持续加大私募基金犯罪惩治力度。
用足用好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依法处置私募基金犯罪。坚持穿透式审查认定思路,准确认定 “伪私募”,对以私募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让犯罪分子穿上“私募”的伪装而逃避法律的制裁;正确区别各类私募产品结构和性质,对于以隐蔽手段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资金的,准确认定犯罪手段和法律关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让广大的受害投资者因为复杂的金融结构而“求助无门”。
将追赃挽损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注重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追查涉案财产,依法适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工作,最大限度为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