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2023年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其中,国都证券的评级结果从B降至C。
2023年4月,国都证券存在股权管理未履职尽责等多项原因,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要求责令改正,并在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等多项业务。
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由B降至C2023年7月,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正式发布并实施。
此次执业质量评价是对各参评证券公司2022年公司债券业务情况开展的综合性评价,同时适度兼顾评价期后至评价结果发布前部分证券公司重大违规事项的影响。企业债券将在下一年度纳入评价范围。根据《评价办法》,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其类别的划分主要反映参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合规内控、执业质量与服务能力的相对水平,不涉及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和业务资格的评价。
公开数据显示,国都证券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级出现下降,降至C。2021、2022年度,国都证券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级均为B。
因公司治理有问题等原因部分业务被暂停6个月《评价办法》显示,若证券公司存在未按要求报送评价材料的;项目处罚处分指标得分为0的;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其他协会认为应当纳入的三种情形之一,其评级将为C类。
面包财经翻查资料发现,国都证券于2023年4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69号)。
文件显示,国都证券存在以下问题:“1.公司治理方面。一是股权管理未履职尽责;二是未依规执行治理程序;三是激励的约束机制缺失。2.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受公司治理影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关联交易管理失当;二是执行业务未勤勉尽责;三是合规内控管理薄弱”。
根据条例,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厘清股东股权关系,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有效内控机制,切实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在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暂停公司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保荐、承销业务,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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