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西金租”)因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适格性不合规、部分租赁款被挪用,被处以115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黄秋生、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项目经理郑才华,均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金监罚决字〔2023〕1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泉金监罚决字〔2023〕1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黄秋生(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
三、郑才华(时任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业务部门项目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适格性不合规,部分租赁款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处以115万元罚款
二、对黄秋生给予警告
三、对郑才华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