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包括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加强平台智库服务支撑、其他说明事项。《实施意见》将于11月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为5年。
加强平台智库服务支撑方面,《实施意见》提出:
一、建设市级征信服务平台。
打造地方性金融数据及征信服务基础设施平台,深度挖掘企业信用信息,推动政务数据面向金融场景的有序合规开放。推动地方征信平台与深i企、深圳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平台高效联动,加快征信数据在金融服务场景应用落地,助力银行、债券市场风险识别,提升企业的金融服务效率。
率先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跨境征信试点,探索深港征信互通。鼓励地方征信平台优化征信服务,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等提供融资服务支持。
二、强化企业库对接服务。
聚焦“专精特新”、“20+8”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建立早中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优质企业项目库,协调组织银行、保险、创投、地方金融组织等机构赴各区、各园区开展投融对接会。
建立面向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的募投项目库。建立企业项目库与市级征信服务平台、“深i企”、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机制,优化重点企业综合服务。
三、建立高水平的智库研究平台。
整合产业部门、高等院校和专业机构等多方资源,搭建科创金融领域高水平智库研究平台,通过分类分册建立企业数据库、建立科创金融领域专家库、总结行业最佳实践案例等方式,及时跟踪研究科创产业发展的最新前沿。
发挥深圳金融行业“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作用,重点培育“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整合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需求和高等院校课题组的研究优势,打通信息渠道,建立产学研融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