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李兰 10月11日,据盼盼安全门微信公众号,四川鑫盼盼公司、顾阳门厂、周某某等被告严重侵害盼盼商标权,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处罚,判决侵权人赔偿超1亿元。
据悉,自2016年起,鑫盼盼公司、委托生产商顾阳门厂及其实际控制人周某某等开始经营鑫盼盼品牌,宣称自己是“新”盼盼、高端盼盼,并注册了鑫盼盼商标。
盼盼安全门发文称,侵权人注册的鑫盼盼商标用于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活动,侵权规模和获利巨大,对盼盼的品牌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据判决书,鑫盼盼公司、顾阳门厂及周某某等在生产、销售的商品及包装上、店内装潢、域名中以及其他一切经营活动和宣传中,立即停止使用“盼盼”系列商标、“盼盼”文字、拼音及简称、熊猫图形、熊猫吉祥物标识。
此外,立即停止销售带有“盼盼”文字及标识的产品;鑫盼盼公司于15日变更企业名称及字号,变更后不得含有“盼盼”字样;鑫盼盼公司于15日内注销侵害“盼盼”商标的网站域名;鑫盼盼公司、顾阳门厂及周某某赔偿盼盼安全门损失人民币1亿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6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盼盼创立于1992年,隶属于盼盼安居门业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品牌。盼盼安居门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亚萨合莱(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