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严明会 9月5日,据信用中国,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商联合泰盛建筑”)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书显示,中商联合泰盛建筑由于在建设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兴中路西北侧(琼海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场地内,存在裸露土未及时覆盖、施工现场扬尘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等情况,被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2023)琼海综执(综合)罚字第148号,2023年5月9日,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来《关于移交案件线索的函》(海住建函〔2023〕212号)至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于2023年7月26日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中商联合泰盛建筑涉及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的规定。
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海南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7日,当前注册资本5.1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桂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
股权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海南利库投资有限公司和陈金财分别持股71%和29%;其中海南利库分别由周青平和陈锋间接持股95%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