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克孜勒苏监管分局公开披露对中国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克孜勒苏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克孜勒苏监管分局处以罚款3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12月以来被罚超370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2月以来中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曾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累计被罚款金额超3700万元。
12月1日,中国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37.34万元,罚款3664.2万元。
同日,中国银行镇海分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处以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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