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警方在一农宅内打掉1个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涉诈话务窝点,对3名涉案违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开出了上海依据《反诈法》的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今年12月上旬,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通过研判落地发现,有部分外地来沪人员借用上海市郊远地区民宅、农宅,私自架设手机端GOIP设备、固话端GOIP设备,为诈骗团伙提供语音通话技术服务,遂牵头上海公安刑侦部门开展重点可疑区域的滚动排查和打击整治工作,及时遏制此类问题的萌发势头。
12月9日,奉贤公安分局平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走访核查中,发现某村一处农宅不久前刚出租给了3名外地来沪年轻人。特别反常的是,这3名年轻租客刚入住就申请了4根电话网线。属地派出所对这一系列异常举动高度重视,果断决定组织警力开展入门检查,当场在农宅内抓获陈某等3人,查获固话语音网关设备、路由器、笔记本等涉案工具。
经警方调查,陈某等3名违法人员系朋友关系,抱着“轻松赚取快钱”的不法心态,主动在互联网上寻找搭识境外诈骗分子,谈妥由陈某等人负责申请网线并架设语音网关设备,以每天2000元报酬上线8小时,将线路提供给境外诈骗分子使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3人没想到的是,来到上海租借农宅后,12月8日刚申请完网线、设备仅上线1天,还未有分毫获益,12月9日就被公安机关连窝“端”了。
警方介绍到,不同于以往的通讯方式,固话端GOIP设备能通过互联网控制固定电话呼叫,帮助远在国外的诈骗分子远程控制国内固话号码对个人进行呼叫,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便利,迷惑性极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对此,奉贤公安分局对具有“帮信”违法行为的陈某、谢某、司某等3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本案的成功查处,打响了上海警方自今年12月1日《反诈法》施行后的行政处罚“第一枪”。
最后,上海警方再次提醒市民群众,莫因贪图小利而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生活中切勿随意出借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重要个人物件,也不可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搭建各类语音网关服务设备、提供便利。